电工党支部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发布时间: 2021-01-18 浏览次数: 62

115日下午13:30,工程实训中心电工党支部党员在中心会议室对2020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行了学习。整个学习过程由电工党支部书记苏圣超同志主持,工程实训中心副主任、党总支委员吴训成同志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学习。

1月4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全文公布,这是继2004年条例修订以来,党中央再一次对该条例作出修订,修订后的条例共5章52条。通过学习,党员们认识到: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继承和坚持2004年条例仍然适用的规定基础上,修订后的条例以完善为着力点,对党员权利具体有哪些、怎样行使权利、如何保障党员权利的行使等进行了规定。

完成学习后,电工党支部的党员同志们纷纷表示:“近年来,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广大党员特别是年轻党员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行使权利、维护权益更加主动更加自觉,但需要积极引导、加以规范;另一方面,党员权利内涵不断丰富,但行使渠道、载体、保障措施没有及时跟上。实践中,党员参与民主决策还不够广泛,有的领导干部存在命令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甚至打击报复、歧视刁难正常行使权利的党员,有的党员权利被侵犯后救济渠道不畅等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 大家一致认为:“修订后的《条例》着眼于解决这些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和细化党员权利内容,充实和完善保障措施,重申和严明纪律规矩,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规定。” 今年,我们党将迎来建党100周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充分保障党员权利、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建设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长期执政,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大课题,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证。最后,党员们在学习通“工程实训中心党总支“四史”学习教育”课程平台发表了学习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