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训练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实验室安全卫生条例

发布者:冷星环发布时间:2025-09-01浏览次数:112

   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办法》(试行)沪工程资〔201716号,进入实验室操作的人员,必须了解并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卫生条例和其它规章制度:


 第一条 实验室必须保持环境整洁,走道畅通。


 第二条 仪器设备摆放有条理,按规定留出足够的操作空间和疏散通道。


 第三条 发生事故时要保持冷静,切断事故危险源,处理好危险物品,并及时报告向部门领导汇报。


 第四条 避免各种油类、乳化液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切实做好环保工作。


 第五条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和杂物,禁止将私人生活用品存放在实验室,必须保持实验室环境的文明整洁,发现不文明现象应立即制止。


 第六条 加强实验室门禁管理,不随便将门禁卡转借他人,因工作需要临时开放权限,需向房间管理员进行申请。


 第七条 下班后需使用实验室,应征得房间管理员同意,并在离开之前打扫干净卫生,确认好水、电、气、门窗都正常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