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训练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实验室管理和使用制度

发布者:冷星环发布时间:2025-09-01浏览次数:121


一 实验室在无上级领导的同意下,不得擅自外借或对外开放。

二 执行物资管理制度,仪器设备做到专人专管。  

三 仪器仪表等设备做到定时、定期检查维修。  

四 根据校内的安全制度,做好中心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五 实验室工作必须注意安全,防止事故,严禁带电操作。

六 在不允许断电或停电检修时,须在配电板上悬挂“警告牌”, 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取下,一人在室内操作不得关门。

七 实验室有人操作必须另外安排专人值班,负责用电安全,下班时切断电源,关上照明、门窗。

八 易燃品、腐蚀品等集中专柜安放,专人保管,专用设备建立专用安全制度。

九 除实验课外,学生不得擅自入室,无关人员不得在实验室久留。

十 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人员共同维护保养,定期组织普查、大修。

十一 仪器、仪表、设备、工具、元件、材料、资料等均有实验室专人负责、分工管理,并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与帐册。

十二 使用仪器、工具等如有损坏、报废,应即告知有关人员,办理必要手续。

十三 校内其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须出具借条,由中心领导同意方可外借。

十四 实验室定位的常用仪器,概不出借。需用单位可约定时间,到本室使用。

十五 教研室、实验室人员非经同意,不能将器材用品擅自带出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