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训练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学院 (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

发布者:冷星环发布时间:2025-09-01浏览次数:185

实验室名称:地点:安全环保责任人:

 为切实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教学及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 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安全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本人作为实验室的安全环保责任人,承诺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职责!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基本原则,时刻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水淹、防爆、防中毒等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本人负责实验室的安全运行,与中心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二、确保本实验室安全条件和设施符合要求,无重大安全隐患。

 三、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和本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自觉学习和认真贯 彻执行学校和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制定、完善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应急预案并张贴在合适位置,对重大危险源张贴警示标志,将安全工作纳入本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中。

 五、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本实验室进行实验的教师、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使其清楚了解本实验室的安全风险及应急处理措施,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

 六、实行定期应急演练制度,确保相关人员具备熟练的应急反应技能和较强的处置能力。

 七、坚持每天对自己分管的房间进行安全巡查,关好水电、门窗、气源等,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整改。严重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前立即暂停相关实验活动,并及时上报中心分管领导。

 八、涉及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的实验室应切实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放射性物质、特种设备和实验废弃物等的监管。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建立台账,按规定程序申购、领用并做好使用记录。禁止在实验台、无锁的药品橱等明显处存放剧毒、易制毒、易爆炸化学品。严格执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暂行)》。

  九、管好本实验室内所负责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定期检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并做好使用记录和定期维修保养工作。

 十、按照学校和中心的要求,认真做好其它相关的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十一、对未认真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或者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 成安全事故的,按学校和中心有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若遇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变动时,需经中心领导批准并重新签订责任书。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叁份,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中心和责任人各执一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学院安全环保责任人(签字盖章):              实验室安全环保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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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