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工实习成绩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6-12-12 浏览次数: 128

金工实习是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养成遵守劳动纪律,遵守文明生产操作规程良好习惯的重要课程,金工实习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应会、应知考试、实习报告),三部分缺一不可,若缺少其中一部分则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一、应会成绩占总成绩的70%
  1.据实习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自实习内容,成绩合格
  2.在规定时间内有以下情况的,作相应处理:
  实习期间学生迟到(早退和中途溜走)累计达三次,作缺席一天金工实习处理
  实习期间学生迟到(早退和中途溜走)达30分钟以上者,取消该学生当天金工实习资格,并当天实习成绩作零分计
  请假须事先得到金工实训部同意,方可作事假处理,否则一律以旷课处理
  病假需凭校卫生科病假单(急诊除外),事后在一周内必须办好病假手续,否则一律以旷课论处
  实习期间,如有违纪当天成绩作零分论处
  实习结束后由于以卜原因而造成应会成绩不及格的,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补考(补做)机会。但违纪、旷课不予补考〔补做〕,在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补做)
  3.实习结束后,若应会工种经补考(补做)仍然有缺或成绩不及格的同学,则实习总成续作不及格处理

二、应知考试占总绩20%
  实习结束后,参加应知考试,若缺应知考试成续,则实习总成级作不及格计。

三、实习报告占总成绩10%
  在实习过程中,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实习报告,缺实习报告成绩者实习总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学生在实习结束后,由于以上原因而造成实习总成绩不及格的,在毕业前给予一次补做(补考)机会,成绩一律按及格计算,得出的成绩按补考成绩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