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实训中心学生电子实验守则
 
发布时间: 2012-12-26 浏览次数: 33

                              学生电子实验守则

一、学生在每次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按要求做好实验预习报告,在实验课前教师检查预习报告并签字。
二、学生应提前到达实验室,不得迟到。
三、实验中应集中思想,接线完毕后须经教师检查、允许才能通电进行实验,违者暂停实验。
四、实验中应认真如实地按规定方式记录各种实验数据,不得马虎、抄袭、涂改实验数据。
五、实验中必须保持肃静、禁止谈笑、吸烟、吃另食和乱抛纸屑杂物。禁止随意走动和动用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各组使用的仪器等不准掉换、移动,有事举手,请教师前来解决。
六、实验中如遇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并立即向教师报告。
七、实验完毕后须经教师检查仪器、用具等,经允许后才能离开,离开前须把实验用具、桌椅等整理整洁。
八、实验后要认真按要求做实验报告,不合要求者,退回重做。
九、凡有违反上述规则和操作规程至使损坏仪器、工具等,均应填写报损单,并查明原因,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及赔偿。
十、凡暂缓、暂停实验者,由实验室酌情另行安排时间补做。实验总评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本门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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